索 引 号: | 111310825544879301/2016-0009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日期: | 2016-10-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三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决算公开 |
三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5年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16-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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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决算批复,现将本部门2015年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电子信息产品、计算机信息和通信服务市场进行监督,实施行业管理。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廊坊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一)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行政执法;拟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动态,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拟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强化质量管理,实施品牌战略;参与指导、协调工业和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十四)拟定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创业辅导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创业辅导基地的规划、建设及机构和辅导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 (十五)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方法措施,组织多种形式的企业融资;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实施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负责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对外开放、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七)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十八)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十九)负责原工业经济运行局下属企业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十)负责对系统内三河市燕辰工业资产经营公司各项工作的指导。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1-10) 三、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资金677.21万元,,本年收入2016.36万元,本年支出2080.64万元,年末结转612.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016.3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本年支出20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8.88万元,项目支出1161.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年收入2016.36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7.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22万元)。本年支出2080.59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12.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9.6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较2014年的11.3万元减少1.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原因是:2015年无出国(境)。公车运行费减少0.15万元,原因是本着节约出行目的。公务接待费减少1.53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响应国家号召。2014年、201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及运行费2015年财政拨款决算数为8.75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91%。车辆保有量为4辆。 (三)2015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0.87万元,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数的0.09%。全年公务接待19批564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本单位机关人员经费862.75万元,公用经费56.07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15.2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5年决算收入支出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表 附件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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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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